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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