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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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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什么人?”,克拉伦斯看着从不远处擦身而过的四五十骑,特别的好奇,“他们骑的马为什么那么高大?我感觉比我的小宝贝都要完美。”

    克拉伦斯家里养了一直纯血的图尔曼战马,血统特别的纯,历代的血统证明足以保证这只战马身上没有其他血统的存在。这样一匹战马在图尔曼帝国内,价值数万金币。别嫌多,这还是因为克拉伦斯的战马是雌性,如果是纯血雄性战马,一匹的价格足以让很多小贵族都感到绝望。

    很多人喜欢马,也热衷养马,马儿就是他们的全部。据说有个世袭伯爵很少和自己的妻子睡在一张床上,而是天天和马儿挤在马厩里,他的马厩被装修点缀的豪华赛过皇宫。

    德莱尔凑过去看了一眼,他摸了摸下巴花白的胡须,“我也不认识,不过他们的马真的不错。”,他敲了敲马车内部的一个小铃铛,整个马队慢了下来,侍卫骑着马凑到马车的窗前,弯下了腰,“请您吩咐。”

    德莱尔一指那些渐渐远去的人,说道:“去问问他们的马儿卖不卖,我会拿出让他们心甘情愿的价格来。”

    侍卫一拍胸口,双手抖了下缰绳,嘴里喊着号子,胯下的坐骑健壮的后肢猛地蹬地,快速的跑了出去。

    “那些马真不错,只是不知道血统纯不纯。我不太喜欢杂**,虽然杂**的优势比纯血马更加明显,但是他们不够高贵。”,德莱尔端着水晶的杯子,递了一个给克拉伦斯,“哈瓦那大公有一匹纯血的图尔曼战马,公的,你知道他那匹小马驹开价多少钱交配一次吗?五万金币,真是想钱想疯了,只有傻子才会去做这种事。”

    他突然留意到克拉伦斯脸上涌现出一抹尴尬的表情,气氛突然变得僵硬起来。德莱尔愣了一下,哈哈两声打破了这僵硬的气氛,“你猜咱们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他们的马儿?”

    “五万金币,或者更多!”,克拉伦斯很快就把德莱尔的嘲笑当做屁给放了,他相信这是德莱尔的无心之失,尽管他的确和傻逼一样缴纳了三万五千金币,只是为了去配种。当然,这是去年的价格,那时候价格还没有这么高。不过他也不算特别的吃亏,今年年中生出的小马驹也和它的父母同样出色,最让人兴奋的是小马驹是一匹公马。

    只要调教好了,这样一匹战马能卖到十万金币以上的价格,甚至更高一些。

    德莱尔抿了一口红酒,一个金币就这样被他不知不觉的喝下肚子。“说起来挺有趣,那些人穿的衣服都是一样的,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私军,不过我总觉得他们有点眼熟。”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他们挺眼熟的,特别是那一身……。”,德莱尔也突然醒悟过来,两人赶紧不顾风度的摇开了车窗,冰冷的荒原上温度比城市里要低很多,一下子冰冷如刀子一样的冷风灌进来,两位老爷都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德莱尔才探出身子拍打着马车的车厢说道:“我突然想起有其他事情要去坚石堡,立刻调转方向。”

    他哆嗦着从车窗外缩回身子,重新关闭了车窗,才感觉到好一些。

    “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厚道?”,克拉伦斯很犹豫,“至少应该提醒罗西一下,毕竟他以后就是家长了。”

    德莱尔摇摇头,“他肯定能躲过去,那可是未来的大人物,而且他们的战斗力也很强大,至少面对他们三十三人时,我可不敢动手。”,顿了顿,用一种自我暗示的口吻肯定的说道:“我们的速度追不上,对,追不上。”

    拖得长长的车队突然从中间开始转向,前面的马队立刻停下了脚步,紧随其后朝着坚石堡跑去。

    “后面有人追来了。”,亚历山大拍马和罗西齐头并进,“不过人数应该不多。”

    罗西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后面有人追上来?”

    亚历山大指了指天空中的黑鸦,“黑鸦是食腐动物,它们很少会自己捕捉活着的生物,大多数时候都是吃死掉的动物的尸体。所以为了节约体力,黑鸦大多数时候都是落在草原的下风处结窝,当空气中有血腥气飘来的时候它们就会循着鲜血的味道追过去。你看那边……”,亚历山大指了一下左侧天空中飞舞的黑鸦,“它们在飞,我们的速度比气味传播的要快,他们此时飞起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什么东西惊动了它们。”

    “会不会是动物?”

    亚历山大摇了摇头,圣殿骑士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而他也算经验比较丰富的人了,“荒原上的动物一般不会捕捉,不,是绝对不会捕捉黑鸦,会飞的动物它们都没兴趣,因为抓不到,还会消耗体力。一定是人,但是数量不多。”

    罗西来了兴趣,“为什么人数不多?”

    亚历山大很有成就感的挺直了身子,“如果人数众多,这些黑鸦会飞走,而不是盘旋。它们在等惊动了它们的东西离开后还打算降下去。”

    的确是极为宝贵的知识,一句说烂了的广告词,知识改变命运,果然如此。罗西一瞬间就想到了伏击,他不喜欢被动的防御。防御和攻击是两个极端,防御成功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但是只要有一次失误就能否定前面所有的成功。而攻击则不痛,哪怕对方防御住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可只要最后一次立功了,前面的失败都不是失败。

    与其被动的被人跟在身后撵着跑,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迫应敌,不如主动的伏击敌人。

    罗西心思电转,一瞬间就想到了很多的事情,他看了一眼半人多高的,坚韧的如同小树枝一样的野草,立刻就有了主意。

    在他身后,一名黄金军团的士兵手里拽紧了马鞍上的一根绳子,一手按在马鞍上,腰腹用力一撅,屁股高高抬起的同时双脚就踩在了马鞍上。他小心翼翼的拉紧了手中的绳索,站了起来。手里拿着共和国最新一代的军事望远镜,扫视着周围的荒野。

    突然,在极远处有几个小黑点,正在即快速的奔跑,他定睛细看,是战马。

    “一点方向有战马,数目十匹以上,一百匹以下。”

    马库斯抿着嘴唇,冷漠的眼睛仿佛能穿透时光和空间的帷幕,望着自己右前方,他一挥舞马鞭,整只队伍立刻微调了方向,划过一道弧线朝着指定的方向跑去。

    其实他也很清楚,他的这种做法非常的不妥当,擅自深入敌境,追杀图尔曼的贵族,这会让他的上司很恼怒,也许几年内都没有升职的可能,还要去做一些脏活。可他觉得自己必须这么做,和一位无名的英雄到死都得不到安宁相比,自己等人的小小牺牲根本算不得什么。马库斯对国内军阀混战感到绝望,如果他们能联合起来,说不定早就和联邦瓜分了图尔曼这样落后的封建国家,甚至最后能干掉联邦,如千年前的圣光教会那样,高度的统一整个西方大陆的政权。

    可惜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人,小小的队长,自己手下只有一百号人,还有些人不那么听从他的指挥。

    布莱恩,你等着,我一定会拿回你的首级!

    让你有一个体面的葬礼,让人牢记住,你曾经为了共和国,立下无数的功勋。

    “加快速度!追上他们!”,马库斯吼道,抬起双腿用脚后跟的马刺猛地刺向战马,战马感觉到疼痛,跑的更加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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