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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听到此处,早已经听懵了。
乌史铃砸了砸嘴,说:“那小孩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有这么厉害吗?”
宋侨明说:“骗你们干什么,我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周老板。哎,苏兄弟,苏兄弟你怎么了,你别着急……”宋侨明八成见我脸色变了,连忙来安慰我。
说实话,我能不急吗,按照他的说法,周玄业都被那诡异的小孩儿弄走三天了。
三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这三天里,你也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痕迹吗?”周玄业不见了,那谭刃呢?
宋侨明叹了口气,跟着摇头。
william虽然汉语说的挺顺溜,但宋侨明这一通扯下来,让他有些着招架不住,显然弄不明白,满头雾水的说:“你们说什么小孩儿,还灰色的脸,是我听错了吗?”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小眼睛突然道:“你没有听错,那小孩儿,确实是存在的,我相信这位宋老板的话。”
宋侨明打量了小眼睛一眼,道:“听之前的说法,你们是从野人手里跑出来的?你们行啊,被野人逮了还能平安无事的出来?”
这话显然是踩到了小眼睛等人的痛脚,除了卫冕依旧沉默外,其余三人面上都显露出一丝古怪和不自在的神情。显然,对于怎么从野人手里逃出来这件事,这几人都没有想告诉我们这两个外人的意思。
乌史铃显然是听说了真相的,因此她的脸色也变了,狠狠的瞪了其余四人一眼,似乎是在责怪他们。
片刻的尴尬过后,小眼睛咳嗽了一声,将话题给带了过去,说:“宋老板,你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其实非常重要。”紧接着,他又看向乌史铃,道:“那个小孩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尸參。”
“什么!”乌史铃大叫一声,一脸活见鬼的表情,说:“你可没告诉过我,尸參是个小孩子!”
小眼睛悠哉悠哉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尸參自己会跑的,难不成你们没听过人参娃娃的故事?”
人参娃娃的传说,大部分人都听过。说人参生长在特殊的环境里,年头够了,就可以化成娃娃遍地跑。如果逮住人生娃娃,千万不要被它可爱的外表蒙蔽,直接将娃娃扔进大锅里,压上盖子煮。
你看起来煮的是个小孩儿,但等煮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其实就是根老人参。不过这玩意儿药力大,所以抓到人参娃娃不能全部煮,而是要用绳索绑起来,让它上不见天光,下不着地,这样人参娃娃就跑不了。
只等需要的时候,再去割它的肉,肉一离体就化为參片儿,据说吃人生娃娃的肉,能长命百岁,益寿延年。
这个传说,是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民间,诸如狐狸精、黄鼠狼精、人参娃娃一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又有谁会当真呢?
乌史铃闻言噎了一下,辩解道:“可那是尸參啊,又不是人參!”
小眼睛道:“别管是什么參,反正是用来吃,用来救人的。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单凭我们几个在这野人山里找,还不知要找多久。现在宋老板直接给咱们送来消息,难道不是好事吗?”他的神情明显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众人都愣了。
我没想到,原来乌史铃等人所要寻找的尸參,竟然是这么个诡异的玩意儿,真是完全超出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这类东西吗?
那尸參如果真的成了精怪,吃它,和吃人又有什么分别?
啊……呸呸呸,我赶紧将这个想法甩出脑海,觉得自己思考的方向有些偏了。这种时候,可不是想尸參该不该被吃的时候,我立刻问小眼睛:“尸參是植物变的,它、它应该不吃人肉吧?”
小眼睛眯眼看着我,笑了笑,道:“尸体越多,尸气越重,它越喜欢。它虽然不直接吃人,但最喜欢的就是多制造一些死人,你说呢?”
我脑海里嗡了一声,忽然觉得周玄业的生还几率似乎有些低了,至于谭刃等人,冷静下来后,我反而不怎么担心他们了。
原因很简单,宋侨明这人晕倒后,在原地睡了那么久,没有任何保护,俨然就是一块儿大肥肉,尸參却没有动他,说明尸參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周玄业,至于他后来还是否安全,就很难断定了。
想到此处,我立刻看向小眼睛,思绪已经变得清晰起来:“你既然会让小铃他们来寻找尸參,就肯定是知道尸參的厉害的。不打无准备的仗,你肯定有办法对付尸參!”
小眼睛冲我笑了笑,说:“你挺聪明的。没错,我是来帮助病人寻找药引子的,可不是来送死的,既然会来,就肯定有我的办法。”说着,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道:“天快黑了,就在树洞里休息一晚,宋老板,明天带我们去事发地看一下,我有办法,帮助你们找到周玄业周老板。当然,是死是活我不敢保证,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
我等不及,道:“别等明天了,现在就启程。”三天,即便周玄业还活着,想必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如果再耽误一晚上,天知道他会不会死在今晚。
宋侨明也顾不得累,抹了抹脸上的泥,说:“对,咱们现在就去找那个尸參。”
小眼睛去却有些不满,道:“我们需要休息,即便现在赶过去,到了地方,只怕也是后半夜了吧?夜晚行动非常不方便,我不建议疲惫行动。”
没想到,这会儿反而要求他们了,我正要给小眼睛下话服软,脸也不打算要了,老板的命都快没了,我还要脸干什么。谁知不等我开口,乌史铃便道:“咱们现在就走,大家都辛苦一下,救人要紧。”
刑磊峰反驳道:“那尸參那么厉害,我们如果连夜赶路,等到了地方,估计都快累趴下了,还是……”他话没说,就被乌史铃打断了。
乌史铃看了一眼,眼中满是失望,沉声道:“如果不是天顾大哥收留我,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你要是害怕,就留在这里吧,还有你们,谁要退出的,现在提出来,毕竟是冒生命危险的事,我不勉强大家。”
刑磊峰见乌史铃真的发火,有些怂了,偷偷瞪了我一眼,眼神很不友善。
让我意外的是,最先开口的,竟然是卫冕,他目光看向我和宋侨明,道:“我去,我帮你们找失散的同伴,但我有一个条件。我的兄弟,还在野人手里,你们有人、有枪,到时候,你们要帮我救人。”
这卫冕沉默寡言,没想到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我想了想,道:“我愿意,但我不能代表队伍里其他人的想法。”
卫冕道:“你答应就行了。”
宋侨明没有表态,毕竟那个被叫傻大个的人,肯定已经被女野人拖进野人窝了,闯野人窝,可不是一件随口说说的事。如果事平时,我恐怕也很难答应这个交易,但事到如今,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最后只有william没有表态,他正在琢磨我们说的煮人參娃娃的事情,一个劲儿自言自语嘀咕:“煮娃娃,娃娃怎么煮?中国人还喜欢吃小孩儿?”由于不知情,所以他依旧是选择跟着大部队走,算是被我们给蒙了。由此可见,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有了乌史玲的支持,众人也只能遵从我的决定,当下收拾了一下装备,在宋侨明的带领下,开始往周玄业等人之前出事的地方而去。这个过程中,乌史铃和我走在最后,我向她道谢;“小玲,这次谢谢你。”
“是我要谢谢你,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天顾大哥,像你这么好的人,其实已经很少见了。”顿了顿,她看向前方不远处,时不时偷看她的刑磊峰,叹了口气,道:“他以前,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以前很要好,他家境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可能是怕我嫌弃他吧,开始把我看的特别紧,整个人也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
我没想到刑磊峰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便道:“原来如此,怪可怜的,看起来,他对你是一片真心。”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我指的不是家世,而是对人对事。他以前很热心的,看到谁有困难都会帮忙,和许多富二代都不一样,可现在……天顾大哥,如果他有什么冒犯你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多包涵。”我点了点头,这才知道,乌史铃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没见红头发放在眼里。
看样子,她其实还是挺关心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