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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不相信的话也没关系,等你父亲官职被罢黜之后,你自然也就信了。”百里连城面带浅笑,丝毫没有要为自己的身份打证明的意思。
张一扬见状,反倒是坚信了百里连城的身份,而且换成普通人的话,也不可能带着子嬅这么厉害的保镖护卫。他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满脸堆笑着赔不是道:“瞧我这双眼睛,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您站在我的面前,我竟然没有认出来。刚才我说的那些话,您千万别放在心上,就当我嘴贱好了,我在这里给您赔不是了,您可千万别罢黜我父亲的官职。”
张一扬担心父亲的官位不保,厚着脸皮在地上磕了一个响头,连声道歉求饶,口气低三下四。
“好了,子嬅,解开他的穴道,让他起来吧。既然他知错了,这件事也就算了,我不喜欢把人逼到绝路。再者说,他父亲跟我的父亲好像彼此认识,我曾经听我父亲提过张知府,总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了他们两位老人家的交情。”百里连城摆了摆手,网开一?-娴馈?br />
“要不是他出言不逊,我才懒得点他穴道,打他这种人会脏了我的鞭子。”子嬅厌恶地看了一眼跪着的张一扬,扬起手中的龙骨鞭,鞭头扫过张一扬的双腿,解开了两处穴道。
张一扬的双腿重拾力气,从地上撑了起来,但刚站起来,他眼珠转了转,便又跪下了,并陪着笑脸道:“多谢百里公子高抬贵手。您真是心怀若谷。胸襟宽大。”
“好了。别再说好话了,你现在说的好话越多,以后背地里骂我就骂得越凶。”百里连城哼了一声道。
“不会的,不会的,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我不管当面还是背地里都不敢再骂您半句,若是我骂您。非叫我死于非命不可!”张一扬信誓旦旦道。
赵正在旁看着张一扬的丑态,只觉十分作呕,男儿膝下有黄金,怎能为了保住父亲的官位就做出如行径,要是换成他,宁死也不愿为人屈膝下跪。
百里连城听着张一扬种种恭维的话,不仅没有高兴,反而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扬扬手道:“你不想惹我生气,就赶紧站起来。我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跪着说话。”
“好,那我马上起来。您千万别生气。”张一扬连忙站了起来,在他那丝绸裤子上,沾上了两片灰尘。
“你今天的所作所为太嚣张了,我很看不过眼,以后出门记得别这么嚣张,你只是一介知府之子罢了,这世上比你身份高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我这个人脾气好,不会把你怎么样,若是换成其他脾气坏而又地位高的人遇到了你,你的脑袋现在也许已经搬家了。”百里连城教训道。
“是是是,百里公子说得是,你这番话我一定谨记在心。”
“既然你认错了,今天这件事就算了,我不会再跟你追究。不过我得警告你一句,以后万万不可以秋后算账,去找这位小兄弟或者这家客栈的麻烦,若是让我知道你对他们不利,我定不轻饶!”百里连城厉声警告道。
“百里公子请放心,以后我绝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张一扬当即保证。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你可以走了,我不想再见到你。”百里连城摆了摆手,将头扭向了破碎的窗口,那里恰好能看到天边的朦胧月色。
“我也想走,可是……”张一扬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百里连城挑眉问道。
“可是我父亲叫我去给令尊贺寿,到时候恐怕您还是要见到我。要是我这次办事不利,没能把贺礼送到的话,我父亲一定会责怪我的,所以我不去还不行。”张一扬苦着脸说。
“这个好办,你把贺礼留下来就是了,你们一家的贺词,我会转交给父亲的,你就不用再前去洛书山庄了,现在就可以打道回府。”
“那好,全听您的安排,我会留下马车,贺礼都在里面呢。我这就告辞了,山高水长,来日再见。”张一扬没了后顾之忧,连滚带爬地出了客栈,那名受了重伤的狗腿子也连忙跟在了后面,不敢留下来自讨没趣。
百里连城当惯了主子,张一扬走后,自然而然地开始主持大局,命令店小二整理凌乱的前堂,并派人去追那些离开的客人,让大家回来过夜。最后又让掌柜的开了两间上房,准备了一桌酒席。
“小兄弟,刚才一番交战真是凶险,你没受什么伤吧?”百里连城转向赵正询问道。
“只擦破了一点皮,没大碍的。”赵正看了眼破掉的袖子,微笑道。
“我身上带了金疮药,可以就地给你包扎一下,包好之后,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到我的屋里一叙。我看你为人正派,乐意跟你交个朋友。”
赵正此行的目的正是去洛书山庄祝寿,若是能够跟庄主的公子交上朋友,那是再好不过。而且他看百里连城的为人不错,抛开种种利害关系不谈,冲着这为人也可以交个朋友。
“恭敬不如从命,我也很乐意跟百里兄把酒夜谈。”赵正抱拳道。
“呵呵,那好,这边请。”百里连城向楼梯一指,与赵正、子嬅两人一起上了楼,进入了掌柜安排好的上房。
酒菜还在烹制之中,屋里的桌子还是空的,倒正好可以用来给赵正包扎伤口。
赵正挽起右边的袖子,在手臂上有一条浅浅的红印,在他历来受过的伤中,算是很轻的了。这条伤口是被持刀狗腿子挥出的刀气造成,当时只是稍稍擦到了一点边,若是被刀刃直接砍中,伤口就要深多了。
子嬅从腰间挎着的百宝囊中取出了一瓶金疮药跟白布,来到了赵正身边。作势要帮赵正包扎。
“多谢。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赵正摇摇头。伸手去接金疮药跟白布。
“随便你,反正我也不喜欢干这个活。”子嬅也乐得轻松。
“子嬅姐姐,他伤的是胳膊,只剩一只手能够活动,多有不便,还是你来替他包扎吧。你是老江湖了,干这个肯定比别人在行。”百里连城在旁说道。
“别在我的头上安老字,本姑娘还年轻着呢。”子嬅白了少主人一眼。依言揭开了金疮药的盖子,往赵正胳膊上的伤口涂抹。
赵正其实自己身上就有金疮药,而且也可以自己包扎,但是不好拂人美意,便没有连番推辞。他看了眼自己的伤口,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子嬅的双手上,这双玉手形态美丽,可是手心处带着几处明显的老茧,想必是练鞭法时在手上磨出来的。
“咦,你的脉息不稳。内力流转忽强忽弱,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你受内伤了?”子嬅触碰到了赵正的胳膊,从脉搏中察觉到了异常之处。
“恩,前一阵子遇到了一位仇家,在交手时我用了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害得自己受了点内伤。”赵正点头承认,与子嬅对视了一眼,这女子生着柳眉丹凤眼,眉梢含煞,美丽中不失英气。
百里连城一听赵正受了内伤,当即大方道:“这个好办,我们身上带了治疗内伤的丹药‘翡翠玉露丹’,药效还算可以。子嬅,你取一粒给赵贤弟,助他疗伤。”
“翡翠玉露丹?这种丹药太珍贵了,我不能平白无故接受你这么大的恩惠。”赵正脸色微变,矢口拒绝,这种丹药是中品丹药,价值不菲,双方只是初识,怎好接受这种礼物。
“什么珍贵不珍贵的,有人用它才是一粒丹药,没人用它就是一粒废物。这种丹药我出门时带了整整一瓶子,结果一次都没用上,我正嫌弃它累赘呢。你要是能用掉几粒,正好帮了我的大忙。”百里连城压根不把这粒中品丹药当回事,在他的眼里,这种丹药的价值就跟黄豆没什么区别,别说是一粒或者几粒,就是一把撒出去几十粒也不会心疼的。
这世间有官二代、商二代,而百里连城则是个典型的武二代,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别人辛苦打拼才能换来的东西,他一出生时就全都拥有了,所以压根就不知道珍惜。
虽然百里连城不把翡翠玉露丹当回事,可赵正不能乱收这种贵重礼物,仍然连番拒绝。
这两人,一个非要给,一个不想要,几番争执不下,若是再争下去,恐怕就要翻脸了。赵正迫不得已只好收下,但为了图个心安理得,从身上取出了几粒虎骨丹,将其赠送给了百里连城,算是一种交换。百里连城见赵正态度坚决,便破例收下了,可是会不会用到这种丹药就两说了。
百里连城见赵正不愿轻易受人恩惠,言语间也从不阿谀奉承,不是趋炎附势之辈,对于赵正高看了两眼,更加想要与之结交了。那些达官贵人,武林泰斗一类的朋友,他认识很多很多,可像是赵正这么对胃口的朋友,却没有几个。
赵正当场将翡翠玉露丹服下,这是一种绿色的晶莹小药丸,表面裹着糖衣,服下后并无太多明显的感觉,看来药效发挥还需一段时间。
这时各种菜肴陆续做好了,一一摆上了餐桌,子嬅身为保镖,责任重大,先是检查了一下酒菜中有没有毒,然后才让百里连城跟赵正享用。
两人一见如故,一边吃喝一边谈天,气氛很是融洽。两人有着不少的共同语言,聊的最多的是剑法,其次是梦想,这两人的想法如出一辙,都希望日后能当上威名远扬的成名侠客,还约好了以后一起出去行侠仗义,多宰几个土匪强盗或者是腐败狗官的脑袋。
席间,赵正说了此行的目的,声称自己带了几件雕工精湛的木雕,正要送去给百里连山庄主祝寿。百里连城听了此事之后更开心了,当即表态,要留赵正在洛书山庄小住几日。赵正此行为此而来,当然欣然答应。
两人越聊越投机,竟然一直聊了大半夜。而且仍没有要去休息的意思。子嬅困得连打哈欠。不愿再陪着这两人了。中途告辞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赵正今晚聊得很畅快,也很开心,他穿越至此虽然已有两年多了,可还是第一次交到这样意气相投的同龄朋友。这多亏他前来给百里连山祝寿,不然也不会途径至此,与百里连城相遇。
其实不光是赵正,江湖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在赶往洛书山庄。想要给庄主百里连山贺寿,声势相当浩大。
在这群贺寿的人之中,包含着另外一个山庄的人,这个山庄的名气绝不逊于洛书山庄,同为“十七庄”之一。
……
铸剑山庄,剑冢内。
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腹地,空间面积不小,就是骑马在这里绕上几圈也不会觉得拥挤。山腹内的山壁崎岖不平,凹凸别致,一部分石头闪耀着金属光泽。竟然都是一些金属矿石。
山腹的中心处,被人工开凿出一处圆形平台。并修建了一条登上平台的阶梯。平台平整光滑,在上面插着上百柄剑。这些剑深深插入石地之中,剑尖朝下,剑柄朝上,凛然不动。
这些剑全都出自能工巧匠之手,全都能入得品级,烂大街的宝剑,是不配出现在这里的。
这里是剑冢,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埋葬宝剑的地方。
一些剑客对剑有种别样的感情,在弃置一些佩剑之后,会将佩剑送到这里进行埋葬封存。另外,一些铸剑山庄铸造失败的宝剑,也可能被送到这里来,还不等被人使用,就结束了作为剑的一生。
对剑产生感情,将其视作生命,这听起来有点古怪,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真正的上品宝剑,全都是有剑灵的,可以跟人沟通,就跟活物一样具有生命,值得受人尊重。
这上百柄剑插在地上,一股山风通过洞口吹进来,从剑身上摩擦而过,发出沙沙作响的声音,就好像这些剑正在私下沟通,诉说自己的故事。
上百柄剑之中,有一柄剑尤为特殊,它位于平台中心,透着一股盛气凌人的气势,禁止其他剑靠近,方圆三丈之内,空空如也,只有一些剑留在地上的窟窿,却不见剑的身影。
这柄剑有一米来长,剑身、剑柄、剑格等各方面的比例都很标准,特殊的是,这柄剑上面缺乏装饰,没有一丁点的点缀。这作为剑来讲是很少见的,哪怕是烂大街的宝剑,铁匠也会在上面刻下一点花纹。
这柄剑就好像是尚未完成,又好像是初生的孩子一般。
在剑的面前,坐着一名面带微笑的伛偻老人,他的年纪很大了,驼着背,骨瘦如柴,头上光秃秃的,只有一小撮头发还没有被岁月侵蚀落掉。在他的驼背上,背着一个跟身体不成比例的巨大木匣,也不知里面装着一些什么,另外在腰间还挂着一个酒葫芦,就算盖着盖子也透出一股股酒香气,可见葫芦里装的都是琼浆玉液。
但凡是对铸剑山庄稍有一点了解的人,都会一眼认出这名驼背老人,他就是铸剑山庄内自称第二铸剑师的“剑奴”,经他手铸造出来的宝剑,全都是中品甚至是上品的宝剑。
剑奴用一种爱怜的目光看着身前这柄刚刚铸造出来没多久的宝剑,就好像这柄剑是他的情人。
“是你说要来这里等待新主人的,结果来了之后,却不让你的同类靠近,脾气实在太大啦。不过这也没什么,堂堂上品宝剑,有点脾气也是应该的。”
“只可惜我太老了,不合你的口味,无法获得你的认可,不然的话,我倒是真想亲自使用你。唉,可惜,可惜。”
“好了,你别催促了,我会尽快启程出发的,按照你的要求,为你寻觅合适的使用者。我实在是舍不得你,就让我在出发之前多看看你吧。”
剑奴对着那柄剑喃喃自语,可是却听不到剑身发出声音,给予任何的回应。他说得口干舌燥之时,就解下腰间悬挂的酒葫芦,美美地抿上一口,然后接着聊。
这时,有另一人走进了剑冢。踏过平坦的小路。沿路来到了平台下。拾级而上。
剑奴没有转身,仍在凝视着这柄生平得意之作,看这样子,就算身后走过来一位裸*女,他也不会转身回头。
后进来的也是一位老人,他的身材比剑奴高大很多,一头的灰色头发,胡子也是灰色的。飘飘然洒满前心。武人的修为高了之后,能够延缓衰老,实际年龄都要高于表面年龄,这两人的外表都这么老了,可见实际年龄会更老,恐怕已经接近百岁高龄。
灰发老人站在了剑奴身后,与其一柄凝视着那柄剑,目光沉稳老练,犹如黄昏落日的余晖。
“哥哥,自从跟师父学艺以来。我铸造出来的剑始终不如你,这一直让我有点不甘心。这次终于让我风光了一把,铸造出了这柄‘子初剑’。至少在近几年之内,这柄子初剑是山庄内所产的最好的一柄剑,连你铸造出来的剑也比不上。”剑奴就算不回头,也知道来人是谁,沉默了片刻之后,头也不回地笑着说道。
“你输了大半辈子,偶尔让你赢一次也不算什么。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我近几年一直在酝酿铸造一柄极品宝剑,所以才耽误了铸造寻常宝剑的进度,不然的话,岂会让你超过我。”灰发老人不以为意道。他正是这铸剑山庄的庄主,名叫铁玄风,跟锤子与剑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同时也是剑奴的哥哥。
“输了就是输了,找什么理由也没用。而且只有极品宝剑才能超过这柄子初剑,就算你铸造出来一柄上品宝剑,也无法超过子初剑的。这一点,你我都心知肚明。”
“这话倒也不算吹嘘,子初剑确实是一柄好剑,剑灵活跃,剑锋锐利,并且拥有很大的潜力,可以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变得越来越强,已经很接近极品宝剑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剑奴听这话锋是要挑子初剑的毛病,当即扬起了眉骨,他的眉毛已经秃了,上面半根眉毛也没有。
“只不过子初剑的性格太张扬,朝气过剩,执意要通过比斗的方式决出自己的使用者,这样一来,难免会在江湖中掀起一番血雨腥风,甚至还会牵连到铸剑山庄,为我们树立敌人。”铁玄风略显忧心,他身为庄主,责任重大,考虑事情自然要比旁人深了一层。
“那又如何。”剑奴撇了撇嘴,“一般人我还真看不上眼,要不是惊才艳绝之辈,根本不配使用我铸造出来的子初剑。我跟子初剑的想法一样,都想办一场擂台赛,决出一个最合适的主人。”
“以往的上品宝剑,全都是有能者得之,至少也是七重天武人才能弄到手,并且驾驭住。可是子初剑性格朝气蓬勃,不愿意认年纪大的人为主人,只允许年轻人参与决斗,这样一来,参赛的人肯定都修为不高,最多也就五重天左右,这样的人就算得到了子初剑,恐怕也无法保留太久,早晚都会被其他修为更高的武人抢走。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你耗费多年,倾尽心血才铸造了这柄子初剑,一定不希望它频繁易主吧?”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而且想到了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只要谁得到了子初剑,铸剑山庄就正式宣布他为子初剑的唯一主人,任何人都不得抢夺,否则就是跟铸剑山庄过不去。”剑奴说话时目光一凝,凌厉尽显。
“哼,听你的口气,就好像你是这家山庄的主人似的,你别忘了,我才是庄主,你可别擅自做什么决定。铸剑山庄的江湖地位虽然不低,可一直以来都专心铸剑,保持中立态度,不参与江湖的厮杀与纷争。你做出这样的承诺,必然会给山庄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铁玄风摇了摇头,并不认同。
“你要是不答应就算了,我也懒得求你,实在不行的话,等哪个幸运的小子得到了子初剑之后,我就陪在他的身边,当他的保镖。谁敢抢子初剑,我就把谁乱剑分尸。”
“口气倒是不小,说得就好像你武功天下第一似的,别忘了你只是七重天武人而已,放在偌大的江湖里,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你也一把年纪了,可别为了一柄剑落个不得善终。”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就算不为了保护子初剑的使用者,我也要陪在子初剑旁边,多看看这柄剑才行。在我动手铸造新的剑之前,我是不会离开子初剑的。”剑奴的脸上又冒出一副痴态,深情地凝视着子初剑。
“那就随你好了,你这么大年纪,我也不好用长兄的身份压你。”铁玄风摇了摇头,顿了顿之后,接着说,“对了,我来此还要通知你一声,洛书山庄庄主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你今天要是再不出发,可就赶不上在他的寿宴了。百里连山的六十大寿,当天一定宾朋满座,江湖各路豪杰都会到场,在那天公布子初剑问世的消息是最合适的。”
“这么快就到了?我记得明明还有半个多月才到。”剑奴大感愕然,首次转过了头。
“你整天留在这里陪着子初剑,已经忘记了时间,其实你已经在这里过了七天之久。”
“七天?”剑奴挠了挠头上仅存那缕头发,“我的乖乖,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久,看来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否则非得贻误正事不可。子初剑,你在这里等着我,我这就动身出发,替你召集那些厉害的年轻武人。”
子初剑的剑身上,不经意地闪过一道光亮,仿佛是在回应剑奴所说的话。(未完待续。。)